亲爱的同学:
为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,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总结了校园一些常见的风险行为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风险行为,请您熟知其均属违纪行为:
1、出入超市、宿舍、教室等公共场所,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,属于影响公共场所管理秩序,根据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,可给予批评教育;教育不改者,可给予警告处分。
2、在校园公寓外饲养各种动物的,属于违反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校园秩序管理暂行规定》,给予通报批评;在公寓内饲养各种动物的,属于违反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办法》,给予警告处分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;因饲养动物造成自身或他人受伤,需要外出就医的,属于影响学校工作秩序,根据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,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3、不遵守属地“生活等物资无接触配送”规定,与校外之间相互传送的外卖、快递等物品未经正规渠道消杀,属于影响公共场所管理秩序,根据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,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4、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,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;健康码为黄码、红码的人员,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;集中隔离结束后,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,经劝阻无效的,属于严重影响学校生活秩序,根据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,可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5、拒不配合封闭管理要求,翻越围墙外出校园、擅自离开封闭管理楼栋;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(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)、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,属于严重影响学校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管理秩序,根据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,可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。
6、伪造、变造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使用他人健康码、行程码或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、活动轨迹,骗取有关人员信任,出行出访、进入公共场所的,属于严重影响学校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管理秩序,根据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,可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。
7、扰乱核酸检测、隔离观察等防疫工作秩序,拒不服从疫情防控、管控,谩骂、侮辱、威胁、伤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;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,属于严重影响学校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管理秩序,根据《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,可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。
对上述行为造成后果的,将同时报送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《刑法》等处理。
皖北经济技术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
2022年4月27日